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安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北安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试行)经市政府2024年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北安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相关部署,不断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黑水规发〔2024〕5号)的通知》、黑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黑河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黑市水发〔202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在龙江考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立足北安实际,以水质水量达标、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为目标,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为有效提升我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助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水安全保障。
二、农村供水现状
(一)农村供水现状
供水工程现状。我市现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72处,承担9个乡镇62个行政村223个自然屯的供水任务,覆盖农村常住人口4.92万人,其中,城市管网延伸工程2处,覆盖农村常住人口0.02万人;万人供水工程1处,覆盖农村常住人口1.76万人;千人供水工程1处,覆盖农村常住人口0.35万人;百人供水工程168处,覆盖农村常住人口2.79万人。分散供水工程1417处,覆盖农村常住人口0.28万人,其中100人以下集中供水3处,覆盖农村常住人口0.01万人;未吃自来水村屯68个,常住人口0.27万人。
农村供水工程分类情况
序号 |
工程类别 |
处数 (处) |
常住人数 (万人) |
常住人口占比 (%) |
(一) |
集中供水工程 |
172 |
4.92 |
94.62 |
1 |
城市管网延伸工程 |
2 |
0.02 |
0.39 |
2 |
万人供水工程 |
1 |
1.76 |
33.85 |
3 |
千人供水工程 |
1 |
0.35 |
6.73 |
4 |
百人供水工程 |
168 |
2.79 |
53.65 |
(二) |
分散供水工程 |
1417 |
0.28 |
5.38 |
1 |
100人以下 集中供水工程 |
3 |
0.01 |
0.19 |
2 |
百人供水工程 |
1414(户) |
0.27 |
5.19 |
合计 |
|
1589 |
5.2 |
100 |
(二)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强化建后管理,强化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目前,农村供水工程以受益村集体管理为主,供水工程均按要求配备了管水员,实现工程处处“有人管”,管水员能够做到及时清理井房周边卫生、定时反冲洗,保障安全供水。
(三)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农村居民在现行标准下全面实现饮水安全,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
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部分工程已达到使用年限,有的甚至超期服役,供水保障程度不高。部分管网老化严重、漏损率高、冬季易冻损。部分工程水源井水质不稳定,需要重新配套水处理设备。
工程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专业管护人员较少,大多由村集体管理,管水员专业化水平较低,农村供水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计量设备配套不完善。工程普遍按户收费或按人收费,水费收入不能覆盖工程运行成本。缺乏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收缴机制,农村居民没有约束地敞口用水,产生了“公水悲剧”。特别是夏季部分村民用自来水浇灌自家菜园、农作物等现象,不仅造成大量水浪费,还导致自来水管网远端、末端村民吃水困难、频繁停水现象发生。
运行维护经费不足。高质量发展是农村供水的必然趋势,但是目前面临的问题是农村人口减少严重,大部分村屯常驻人口不足户籍人口的一半,水费收入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供水工程的运行。
三、主要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工程县域统管机制,逐步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工程全面纳入县域统管,基本构建专业化管理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系,为实现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到“喝好水”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到2027年底,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供水对象得到优质供水服务,农村供水全链条全过程专业化运维。
四、实施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实施范围
全市域内政府投资或政府补助修建的农村供水工程纳入此次县级统管实施范围,包括我市境内为保障农村饮用水问题而兴建的城市向农村管网延伸的供水工程、乡镇(联村)水厂和单村(单屯、多屯)供水工程。
(二)确定县域统管模式和统管主体
我市根据乡村分布、人口规模、工程布局等特点,确定采取“县级农村供水工程专管机构+乡镇专管机构模式”。确定的县级专管机构为北安市农村饮水服务站,根据乡镇现有机构职能,乡镇专管机构为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北安市农村饮水服务站为全市县域统管县级专管机构,负责编制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年度规划、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及评审工作;对市域内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供水安全,并对乡镇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拟订上报并执行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工作;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协助组织和指导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四制”的实施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和经营管理、维护以及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市域内农村供水工程改造与升级工作。
各乡镇级专管机构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负责所辖各村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负责所辖各村屯供水单位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监督所辖各村水源地保护、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达到农村供水相关标准,负责水费收缴等工作。
(三)建立县域统管工作推进机制
北安市农村饮水服务站负责农村供水工程、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维修养护项目、省级专项维修养护项目的建设工作。各乡镇按照需求向市水务局提交申请,市水务局按照应急优先的原则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未覆盖需要解决的问题,由市财政已列入预算的维修养护经费或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筹资金加以解决。
各乡镇水价收费标准仍沿用目前水价,如果目前水价无法满足日常供水工程运行,可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调整水价。水费收缴由各村委员会负责,建立水费收缴台账,水费支出定期向村民公示。
市农村饮水服务站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乡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源地保护、农村供水四项指标进行监督检查。
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将考核结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以及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中,作为考核乡镇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市域统管专业化管护工作
各乡镇是本行政区域农村供水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专管机构,管理所辖村屯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政策处理、水源地保护,引导村级组织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等工作,在市级专管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各乡镇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起一整套运转灵活、信息通畅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沟通及时、工作高效。
市乡两级专管机构执行相关规划所确定的目标措施,确保规划及时有效地实施。以乡镇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本乡镇内可连接的供水工程进行连接,建设大型水处理厂集中供水,推进标准化数字孪生供水工程,稳步实现同一供水区域“联网、同质、共价、同服务、同监管”,实现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农户享受优质供水服务。
(五)经费测算
经测算调查,近年来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年运行经费与收缴水费基本持平,无需市财政补贴。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无净水厂(管网改造后)的供水工程年运行经费每年约1.5万—2万元,无净水厂(管网老化)的供水工程年运行经费每年约2万—3万元;有净水厂的供水工程,按照供水人口和规模每年运行经费约2.5万—4万元不等。因农村人口减少,每年运行经费不足,不足部分已由村级承担,可满足日常供水需要,无需市财政补贴经费。村级收缴水费需建立收支台账,定期向村民公示水费支出情况。
五、实施步骤
北安市县域统管采取市级农村供水工程专管机构+乡镇专管机构模式,北安市农村饮水服务站为县级专管机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乡镇专管机构。
2024年9月30日前,上报县级专管机构,10月30日前,成立乡镇专管机构,印发北安市县域统管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上报北安市县域统管完成情况报告。2025年5月,开展市域统管人员培训,2025年6—9月,对乡镇专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25年10月,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市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河市北安生态环境局及各乡(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市政府:对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负总责。
水务局: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年度考核及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实施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的公共管网供水销售价格制定。
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财政扶持政策制定及项目预算安排的资金保障,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供水的水质检测与监督、卫生许可审批、水管员健康证发放等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农村供水城市管网延伸工程的水质。
黑河市北安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工作,会同市水务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的具体方案,落实水源地保护责任;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农村供水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为乡镇农村供水专管机构的管理单位,负责对本乡镇专管机构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做好本乡镇及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有关信访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供水工程运行资金通过水费收缴和村集体补贴加以解决。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各渠道资金,优化完善投融资模式,鼓励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行,全力保障农村供水建设和运维资金需求。
(三)加强技术指导
市农村饮水服务站负责组织培训会议、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各乡镇专管机构及水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乡镇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搭建技术交流平台,促进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的经验分享和技术交流。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推进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知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内容,提高农村群众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
七、附则
(一)解释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领导小组所有。
(二)修订:根据实施情况和政策变化,适时对本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件:北安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领导小组
北安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孝英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思龙 水务局局长
杜 森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 峰 财政局局长
冉立新 黑河市北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韩殿双 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华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耿天龙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辛玉超 通北镇镇长
常百春 赵光镇镇长
牛英杰 海星镇镇长
赵连华 石泉镇镇长
娄 厦 东胜乡乡长
刘 雷 杨家乡乡长
白东哲 主星乡乡长
李晓亮 二井镇副镇长
张 博 城郊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李思龙
副主任:裴海峰
成 员:牛振江 白凤鸣 裴晓晶 王一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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