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736916953/2024-000645
  • 2024-08-01 08:55:55
  • 【文字解读】《北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北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4-08-01 08:55 来源:黑河市北安生态环境局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大气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北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北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北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制订本预案。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要求,原预案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及解除、相应措施、AQI指数等需要调整修订。

三、文件内容

《北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分八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5项内容。第二部分是组织机构和职责。当发生或即将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成立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应急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相关18家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专家组、预测预报组和督查组。第三部分是监测与预警,包括监测与会商、预警2项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应急响应启动、响应措施、信息公开、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应急终止6项内容。第五部分是总结评估,通过总结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机制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不足、提升应对水平。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应急能力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制度保障、宣传保障8项内容。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演练、预案更新、预案实施3项内容。第八部分是名词解释。

四、名词解释

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

AQI指数: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日AQI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沙尘暴: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

五、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2020年版旧文件相比较,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主要对预案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及解除、响应措施等进行修订,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中获得更好效果。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七、文件需要释明的其他内容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 持续 48 小时及以上。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 AQI>150 持续 72 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日 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 AQI>300 持续 24 小时及以上。

八、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黑河市北安生态环境局

0456-2833358

责任编辑:李超琪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hi!我是小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