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安市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内容的公示公告
2024年5月17日,省财政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1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7万元,共计下达第二批衔接资金858万元。按照上级关于衔接资金要突出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的联农带农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针对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过征求乡镇意见、实地踏查,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计划安排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一、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1万元实施项目安排计划。
(一)计划建设的产业项目。计划实施的产业项目2个,资金规模为428.5万元。1、计划投资177.5万元实施北安市城郊乡向前村青食玉米加工项目。2、计划投资251万元实施海星镇海星村烁成餐具厂二期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1个,资金规模为87.5万元。安排87.5万元实施杨家乡李家村村屯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三)提取项目管理费5万元。
二、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7万元实施项目安排计划。
(一)计划建设的产业项目。计划实施的产业项目2个,资金规模为180万元。1、计划投资29万元实施北安市城郊乡向前村青食玉米加工项目。2、计划投资151万元实施通北镇通北村大豆精选与大豆深加工项目
(二)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1个,资金规模为147万元。安排147万元实施杨家乡李家村村屯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三)提取项目管理费10万元。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中央资金用于非脱贫村177.5万元,占中央总资金量34%。省级衔接资金用于非脱贫村180万元。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用于实施产业项目3个,资金规模为608.5万元,占总资金的71%。符合黑龙江省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第二批中央、省级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实施的项目都经过行业部门论证,出自乡村振兴项目库,符合《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2023〕34号)文件要求。 并由2024年北安市委第二次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告10天,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456-6551020。
附件:北安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备案表。
北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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