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黑河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日印发《黑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黑市政规[2024]3号),将救助范围由0-6周岁扩面至0-9周岁,县(市、区)在优先使用中、省专项补助资金用于0-6周岁残疾儿童及时有效康复救助的前提下,不足部分使用县级政府预算资金承担;7-9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由县级政府预算资金承担。
二、起草原则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要紧紧把握六项基本原则: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家庭尽责、共同推进,坚持统筹资源、分类保障。
三、主要内容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要紧紧把握六项基本原则: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家庭尽责、共同推进,坚持统筹资源、分类保障。
(一)工作目标
建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力争到2030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具体内容
1、救助对象:具有北安市户籍(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9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救助内容:救助内容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3、工作流程:
(一)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联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残联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对残疾儿童相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四、政策特点
(一)《北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在省政府救助标准基础上,对残疾儿童救助年龄范围“提标扩面”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20号)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0-6周岁”扩面至“0-9周岁。
(二)《北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工作流程便民更高效规定了申请、审核、救助、效果评估、资金结算五项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三)《北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出台实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转雯残疾儿重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残联组织和教体。民政、财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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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