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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安市大豆种子包衣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5-04-30 15:30 来源: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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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北安市大豆种子包衣

项目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生产单位

为高质量落实国家大豆种子包衣补助政策,促进大豆种子规范包衣,提升单产水平,现将《2025年北安市大豆种子包衣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

         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北安市大豆种子包衣项目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落实国家大豆种子包衣补助政策和大豆种子包衣技术,促进大豆种子规范包衣,有效减轻大豆重迎茬影响,推进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按照黑农厅函〔2025〕56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北安市合法耕地上种植大豆的实际生产经营者,按照本方案要求规范实施大豆种子包衣进行补助。补助对象重点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规范开展包衣的普通农户(职工)。做到“应补尽补,应包尽包”,保障大豆生产安全,促进单产提升。

二、补助标准

根据大豆实际生产经营者种子包衣投入情况据实补助,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5元。

三、技术要求

(一)种子包衣剂。本方案所称的种子包衣剂是指符合国家管理要求的种衣剂和生长调节剂等农药产品、生物菌剂和钼肥等肥料产品、生物刺激素和助剂等可促进大豆健康生长和产量提升的其它产品。各乡镇、生产单位应根据当地大豆重迎茬种植及大豆根腐病等苗期病虫害发生特点,指导种植户科学合理选择种子包衣剂。因大豆根腐病为多种病原菌混合侵染,应使用含有两种及以上杀菌成分的种衣剂,以保证对多种病原菌的防控效果。同时,大豆疫霉根腐病发生地块,应选用含精甲霜灵成分的种衣剂,且每100公斤种子精甲霜灵有效成分使用量应达到15克以上;如需预防新型大豆镰孢根腐病,应混配三氟吡啶胺悬浮种衣剂;如还需防治苗期害虫和地下害虫,可选择含有杀虫成分的种衣剂或复配杀虫剂包衣。所使用的种子包衣药剂的登记使用作物应为大豆,且应严格按照登记的使用剂量足量使用,以确保包衣效果。在科学选用大豆种子包衣药剂同时,可混配使用钼肥、生物刺激素、生物菌剂、助剂等制剂,提高植株抗逆性,促进单产提升。

(二)包衣技术。拌种包衣时应根据播种量选择拌种机(使用前应清洗)、干净容器或塑料袋等进行拌种包衣,拌种要充分。若使用两种以上包衣制剂混配,应确保混配安全和包衣效果,每100公斤种子使用的总药液量宜控制在800毫升以内,一般情况下400毫升左右药液,可保证种子着药均匀。如接种大豆根瘤菌剂,应先进行药剂包衣(要求包衣药剂含有成膜剂)且阴干(一般2-3天)后再接种。种子包衣后,需彻底阴干,用透气性良好的包装物装好后放置阴凉处妥善保管待播。

四、实施程序

本着大豆实际生产经营者自愿原则,由乡镇、生产单位组织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规范开展包衣的普通农户(职工)自愿申报。

(一)申报程序。乡镇、生产单位要明确项目具体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包衣技术指导工作。项目责任人信息表(附件1)须在2025年5月7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1.村级申报审核。申报享受补助政策的大豆实际生产经营主体须于2025年6月3日前向种植地块的属地村进行申报,填写《种植主体大豆种子包衣补助申报表》(附件2),村委会负责验证申报主体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并保存1份复印件,村委会将审核确认后的《村级大豆种子包衣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含电子版),同时附2份申报材料复印件。对于使用未在大豆上登记的包衣药剂、使用剂量未达到登记用量、提供虚假发票的,不予审核通过。申报使用的全部包衣制剂的购买价格不应明显高于当前市场正常售价。融通农业发展(北安)有限责任公司比照村屯,组织申报和核实,并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应提供以下内容:①《种植主体大豆种子包衣补助申报表》;②申报主体使用的每一种包衣制剂正规发票。若购买的是已包衣大豆种子,应提供可证明是已包衣种子的正规购种发票;③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主体规范开展大豆种子包衣的佐证材料。2.乡级核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生产单位组织人员对村级申报材料及包衣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无异议后,在乡、村同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乡级大豆种子包衣补助汇总表》(附件 4),加盖公章于2025年6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含电子版),并附1份申报材料复印件。3.县级抽查复核。农业农村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无异议后,将《县级大豆种子包衣补助汇总表》(附件 5)和正式申报文件上报黑河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抄送财政局。乡、村级均要对核查结果负责,出现违规违法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补助资金拨付。省厅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后,各乡镇、生产单位对大豆种子包衣申报主体复核确认无误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服务平台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申报乡镇人民政府生产单位对辖区内大豆种子包衣补助工作负总责,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申报、监督等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明晰、管理规范、指导到位。乡镇、生产单位要做好统筹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及时规范实施,取得实效。

(二)强化指导服务。乡镇、生产单位要广泛组织农技推广技术人员,根据当地大豆生产实际需要,积极指导农户有针对性选择使用对路的种子包衣剂,组织协调相关企业提供优质包衣剂和技术指导。鼓励村委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和帮助普通农户统一规范开展包衣和申报。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生产单位对照乡村振兴惠民惠农补贴项目资金使用要求,严格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的把关。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档案管理。乡镇、生产单位要强化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五)强化政策宣传。乡镇、生产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大豆种子包衣补助政策和科学规范包衣技术,宣传大豆种子包衣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农业农村局项目联系人:王海

市农技推广中心技术指导联系人:闫

联系电话:0456-6551011

附件:1.大豆种子包衣项目责任人信息表

附件:2.种植主体大豆种子包衣补助申报表

附件:3.村级大豆种子包衣补助申报汇总表

    附件:4.乡级大豆种子包衣补助汇总表

责任编辑:安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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